12月7日兰溪市发布《新冠疫情防控倡议书》(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现阶段广大市民还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继续坚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在此兰溪市疾控中心倡议:
1. 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所有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2. 经常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每3天主动检测核酸一次。
3. 省外来(返)兰人员倡导到兰后前三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需采样请走黄码人员通道单管单采,三天内避免或减少聚餐、聚会和进入公共场所。
5. 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感冒样症状的市民请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