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城安心保”参保条件及对象
1、湖北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新市民(非武汉户籍,有国内其他省市的基本医保,且参保时已在武汉市居住满70天的新市民群体)。
2、选择添加家人为被保险人时,需购买人确定其为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本人须确定对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拥有法定监护权。
3、被保险人必须参加湖北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或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或有有国内其他省市的基本医保,且参保时已在武汉市居住满70天)。
注:年龄、性别、户籍、职业不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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