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结合市教育局工作要点,坚持以立人树德为根本,提高研究质量,着力夯实基础,注重改革创新,狠抓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发挥先导作用,为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与科研保障。
二、重点工作
1.做好“十二五”省级重点规划课题《和谐教育发展研究》研究工作,召开工作调度会。做好《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课题研究工作。
2.拓展农村教育科研基地校与拉手校的联谊方式,树立典型,召开经验交流会,实现成果共享。
3.接受省教育科研督导检查评估工作。
4.深入各县区、做好省市两级相关调研工作。
5.做好年度总结表彰工作。
三、常规工作
1.坚持教育科研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学校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保证课题管理规范化和有序化。定期召开课题研究调度会、经验交流会。做好课题立项与结题工作。以各项所本课题为载体,开展教育科研服务年建设活动,积极主动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资讯服务,灵活机动为基层学校提供智力支持。
2.举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主管校长、科研主任、科研骨干培训班,交流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确保适应新形势需要。
3.做好《艺术教育科研联合体》、《学校科研室建设》等多项课题研究工作。建立《中英气候课堂项目》吉林地区指导中心,全面开展气候课堂项目活动:开展评选绿色学校、绿色班级、绿色家庭等活动。
4.认真做好科研信息利用和传播工作,加强《教育科研动态》编辑,不断提高内容质量和普及程度。有效发挥教育科研网窗口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导我地区涌现的教育教学最新成果。
5.加强教育史志工作,开始第三轮修志工作,完成年度“教育年鉴”编写工作。
6.做好吉林市首届重大教育科研成果网络发布工作。
7.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8.充分发挥后勤职能作用,开源节流,用好资金,服务及时到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盗,防火,防人身意外事故发生。
9.认真完成吉林省教育厅与吉林市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教育发展服务。
三、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巩固县(市)区教育科研所建制,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室标准化建设。
2.加强领导,强化科研意识,周密部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教育科研在督导检查评比中的权重分数稳中有升。
3.积极筹集、建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为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开展工作的热情,改变工作作风,对业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继续坚持业务学习,打造学习型团队,变人才负担重为人才优势,和睦共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