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申报对象
1、全日制本科生、技能型人才
2020年12月31日前,初次到海门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本科生、技能型人才(具体参照〈海人社发〔2017〕1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注意:其中初次来海时间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之间的申报对象,若符合“江苏省人社厅官网”线上申报条件,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线上”部分参照第二条第一款内容进行申报,发放 2021年1月起之后的津贴部分;“线下”部分参照线下申报事项进行申报,发放2021年1月之前的津贴部分。“线上+线下”发放津贴合计不超过36个月。
2、高层次人才
2020年12月31日前到海门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参照〈海办发〔2014〕2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线下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申报人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汇总,所有申报项目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各单位所属区镇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其中高校毕业生、技能型人才的申请表需区镇签署盖章。初审通过后报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3、经费发放。审核完结后,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将津贴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再根据告知单及时发放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