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城医保政务服务大厅暂停办理部分业务的通知
按照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自2023年4月25日18:00至当月月末,将暂停开放智慧医保网厅相关业务申报功能(线上申报业务),包括单位职工增减变动、灵活就业增减变动、省级子女统筹增减变动等业务申办,5月1日8:30起恢复办理。网厅关闭业务申报期间,确有业务经办需要的,可与我局医保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确认,通过医保服务窗口申报。
自2023年4月26日17:00时至5月1日8:30分,实行4月份月结算工作。受其影响,期间我区医保政务服务大厅暂停办理以下医保业务:
(一)职工参保登记(增减变动);
(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增减变动);
(三)账户一次性支取;
(四)出具《参保凭证》;
(五)转移接续办理;
(六)退休一次性补缴、中断补缴。
备案、查询及城乡居民参(停)保等业务仍可正常开展。为方便群众,上述受到影响的业务实行预收件,并在5月1日后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鹿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