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按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将重点推进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提高到不低于580元。
2、提高门诊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3、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4、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5、推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7、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8、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9、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
10、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