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按照“谁建设、谁申报;谁所有、谁申报”的原则办理申报手续。新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申报;已交付项目由产权单位或业主大会及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申报。
办理材料:
◆《住宅区、楼宇(预)命名审批表》;
◆ 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审核、备案)文件;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
◆ 社会影响较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以及与群众生活的密切相关的地名,还应该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并提交相关报告。
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审批→备案,相关内容请看>>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1.浙江政务服务网;2.浙江省住宅区、楼宇地名管理系统(暂定)
线下办理:各区县市的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