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哈尔滨市医保慢病待遇

地方特产2023-11-22 18:07:21未知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哈尔滨市医保慢病待遇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序号门诊慢性病病种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每人每季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高血压病合并症70%400元1600元
2糖尿病合并症
3脑血管意外偏瘫
(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4重症冠心病(心功
能不全3级以上)
70%400元1600元
5器官移植术后的抗
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
6肺源性心脏病(慢
性心力衰竭或慢性
呼吸衰竭)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8扩张型心肌病
9房颤
10癫痫
1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2肝豆状核变性
13慢性肾功能不全
(Ⅲ期以上)
14风湿性心脏病(心
功能不全3级以上)
15帕金森氏病或帕金
森氏病宗合症
16肝硬化
17重症肌无力
18类风湿性关节炎
(功能3级以上)
19慢性病毒性肝炎
20布鲁氏菌病
21艾滋病
22支气管哮喘
23阿尔茨海默症
24冠状动脉支架术后
药物治疗
25冠状动脉搭桥术后
药物治疗
26银屑病
27子宫内膜异位症
注:1、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季度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统一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2、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统筹基金支付增加100元。

本文标签: ,限额  ,基金  ,慢性病  ,术后  ,合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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