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出台的《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三类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保障范围内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城镇户籍2年以上,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长期在本地居住。未婚单身居民提出申请的须年满22周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以及承租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2.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普通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不满5年,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以及承租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3.住房困难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以及承租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