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发放对象:
全职在宿迁市中心城区(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或创办企业属于“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及20条产业链上的企业各类人才。
应为当年度从市外新引进(不含县区间流动),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宿迁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申报人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完成注册登记、社保等相关手续。
如果申请人在宿迁市曾有过工作经历,但已经离开宿迁3年以上,期间未在宿迁缴纳社会保险或创办企业,也未享受过市级生活补贴类政策(含宿迁英才计划、苏北计划、租房补贴等),可申请生活补贴。
相关拓展:“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及20条产业链清单
“6+3+X”制造业产业体系指的是:机电装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绿色家居、新材料六个主导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X个先导产业。
20条产业链指的是:化学纤维、纺织服装、晶硅光伏、动力电池、半固态成形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激光装备、智能家电、酿造(酒)、食品加工、畜禽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高端家居、绿色建材、膜材料、有机新材料、功能玻璃材料、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大数据+等20条产业链。(具体由工信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