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补缴类型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是否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即您有没有通过银行卡自动扣费缴纳社保。
①没通过银行卡自动扣费的:
未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下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免申即享”
2022年1月至12月的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②通过银行卡自动扣费的:
已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途径向税务机关确认暂缓缴费后,2023年11月底前税务机关不再自动从签约账户上扣缴2022年1月至12月的未缴费月度的养老保险费。
缓缴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意原自行操作缴费。
2023年12月底前,税务机关按缴费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缴费基数统一扣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方式
线上:
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
点击登陆进行刷脸识别登录或微信支付密码登录。
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个人业务--我的社保--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清缴社保费进行补缴。
线下:
可前往参保地税务机关,按税务机关规定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