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2024-02-13 10:16:10佚名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量刑幅度是什么样的
湖北怎样区别抢劫罪、抢夺罪 什么是抢劫罪?如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