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召开村民会议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无效?
未召开村民会议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根据规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二、在农村土地承包应遵守哪些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三、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四、土地承包方有哪些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各村委会都有村民代表,所以签承包合同的时候,村委会当然不会通知全村的村民共同参与讨论,一般都是通知村委会代表开会,所以,只要承包合同经过村委会代表讨论同意,且承包合同满足法定条件了就有效,但没有经过村委会代表讨论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