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可得利益造成多少可以立案?

法律专题2024-04-09 20:08:16未知

玩忽职守罪可得利益造成多少可以立案?

玩忽职守犯罪当事人造成个人经济损失15万以上的,间接损失75万的,应立案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玩忽职守是会让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按刑事犯罪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决,轻者就会处三年以下,如果重者是可以按七年的有期徒刑来判决。

本文标签: ,玩忽职守  ,可得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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