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肇事逃逸负全责吗?(电动车肇事逃逸责任划分)

法律专题2024-06-28 00:00:26佚名

电动车肇事逃逸负全责吗?(电动车肇事逃逸责任划分)

一、电动车肇事逃逸负全责吗?

电动车肇事逃逸是否负全责,应当是根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电动车肇事逃逸后,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对肇事逃逸者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二百元到二千元。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因而,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构成犯罪,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主体上,年龄达到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可以成立本罪。

2、客体上,是对交通运输安全的侵犯。

3、主观上,行为人是出于过失导致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

4、客观上,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当代的社会,电瓶车如果存在着肇事逃逸这种情况的话,也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规范对此进行一定的惩罚,民事赔偿部分需要负担的责任的话,应该是根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以此为依据确定最终的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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