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征地拆迁来说,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明确要求强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作出了征地批复;
二、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局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履行了“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实施了征地行为;
三、被征收人已依法得到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且拒不搬迁和交出土地的。
而且要求强拆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方可执行,但是,一些地方的拆迁方就是对国家法律熟视无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动用黑社会性质的势力实施非法强拆,与老百姓来比谁的拳头硬。
现实中,面对非法强拆,无助的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认为,我们至少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一、录音录像,保留强拆证据;
二、及时报警,固定各方责任;
三、提起诉讼,让违法者得到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