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拆迁户的干货:律师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提高补偿?

法律专题2024-03-27 12:35:40未知

送给拆迁户的干货:律师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提高补偿?

更多的人一辈子也不会委托律师打一场官司或者去主动去了解法律,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高速发展,中央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大政策下,征地拆迁越来越普遍,更多的拆迁户主动学习征收拆迁法律知识的兴趣越来越浓。

遇到征收不合理,更多的人愿意选择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但是从没打过官司,不知道委托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能为自己做那些服务。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拆迁律师究竟是如何提高拆迁户的补偿的。

学会三板斧,顺利提高拆迁补偿

一、政府信息公开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作为拆迁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端。拆迁方在征收过程中所披露的消息十分有限,拆迁户看不到所谓的红头文件,也不知道是不是正规的征收,补偿价格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作为拆迁律师的第一步就是向市县级政府、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征地过程当中必备的各项文件,例如征收集体土地中的省政府的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征收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

找到这些文件,寻找征收方的违法之处,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做好准备。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相对人有权对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属于法定维权形式的一种,拆迁律师会针对拆迁方存在的一些违法点向上一级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提起数个行政复议,利用上一级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监督力量来达到破除征收方的违法征收行为,从而达到牵制的作用。

三、行政诉讼

相比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人谈到的频率更高。针对征收方的违法行为,除了行政复议之外,还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咱们拆迁户口中常说的“民起诉官”。因为征收是由数十个行为连接起来的行为,作为土地财政的受益方,往往在一些程序上表现出不正当性,比如:未经审批即征收,断水、断电、短路以逼迫签字,以拆除违建、拆除危房代替拆迁。拆迁律师要针对征收方的各种行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征收方在法庭上如坐针毡,造成强大的压力。

三板斧不是目的,而是增加谈判筹码

三板斧不是一股脑的全部使用,我们会在三板斧的过程中与拆迁方进行磋商和谈判。三板斧的作用就是提高我们谈判的筹码,赢取平等谈判的机会。

征收土地要么用于公共利益,比如修建公路、铁路、学校医院等等,如果有大量的复议或者诉讼指向该项目,受益方往往需要先处理纠纷才能正常施工。

比如公路往往由___高速路开发公司、路桥公司承包开发,因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之后,征收方想要强拆必须经过法院,这需要漫长的时间来处理,至少也得7到9个月。工期紧、任务重往往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拆迁律师从时间上拖住用地方,从而有了谈判的资本。

在一些商业开发过程中,征收方是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的,要如期按照标准交付净地。如果没能如期交地会承担高额的违约金。开发商为了早日进场施工,也会参与到一些征收工作中。

因此,利用诉讼来把房子保住,即便是房子被强拆了,因为存在拆迁纠纷也称不上净地,如果想要尽快施工就得解决房屋补偿问题。这样,拆迁户就有了主动权,从而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

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的主体都是市县级政府,只要有明确的主体,咱们行事就方便许多。除了上述的三板斧之外,拆迁律师还会发律师函给征收部门,告知其违法征收带来的严重后果,毕竟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大背景下,遭受处分而影响仕途可是划不来。

拆迁律师会以事实为依据,通过严密的司法程序把征收方的违法行为抓在手中,然后利用法律之外的社会现实来达到提高的补偿。这就要求拆迁律师除了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要对社会运行的规则有较深的认识,通过自身的专业和谈判能力为拆迁户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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