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费用由谁出的?(离婚诉讼费谁出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专题2024-04-05 15:06:57未知

诉讼离婚费用由谁出的?(离婚诉讼费谁出是怎么规定的)

一、诉讼离婚费用由谁出的?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乘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乘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乘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乘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乘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乘0.5% 10010元。

二、单方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还有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诉讼费一般是败诉一方承担的,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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