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一方父母赠与自己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与自己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首先需要看父母赠与的时间点,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完成赠与行为,那么,该笔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没有任何疑问。
如果父母赠与财产的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后,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如果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财产是赠与给个自己子女个人,与配偶无关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赠与财产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给没有明确赠与给子女个人,那么就是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会为默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建议:婚后赠与给子女财产时,最好当时就签赠与合同,明确财产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与子女的配偶无关。如果有条件,让子女配偶也一起签字,代表他知晓这件事情。如果不能做到签字,也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参考法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是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只办理婚姻有关案件,有婚姻财产纠纷的问题,您可以私信或者电话联系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