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著作权中的两倍赔偿是否合理?
侵犯著作权主张两倍赔偿是合理的。近年来出现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在逐渐的增多,而随着我国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其实在这方面的打击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其实也是会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害,自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此时除了会对侵权人进行罚款之外,同时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失的,其实也是要对其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认定著作权的侵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对版权保护力度的加强,司法审判中原告赔偿请求支持率较高,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判赔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法律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保护的时候,注重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和后果等证据的搜集,更有利于法定赔偿额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