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晚婚假已经被取消了吗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二、河南省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有哪些
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修改了《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对其中部分进行了修改,但仍然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该省的规定是在上位法不禁止的情况下,地方给予公民福利政策,与上位法并不冲突,其适用有效,故该省的婚假天数为法定的三天加地方福利十八天,共计二十一日。
根据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此外,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故该省婚假最长为:婚假3天 晚婚假18天=21天。具体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8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该省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有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可以享受十八天的婚假。同时一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增加十八日的婚假。参加了婚前医学检查的,可以再增加七日的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