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市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发放。
高温津贴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同时,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并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二、没拿到高温补贴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予履行也可提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所以大连市的高温补贴享受月份通常是三个月,7月~9月,每个人每个月至少是有200元的高温补贴费用的,如果劳动者她是在室内工作,而室内的气温已经达到了33度,通过企业的有效措施也没办法把温度降下来,就是应该享受这个高温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