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设立法人的分公司可以入股么?(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

法律专题2024-01-29 02:32:07佚名

没有设立法人的分公司可以入股么?(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

一、没有设立法人的分公司可以入股么?

没有设立法人的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单独以分公司名义是无法完成并购或入股的。如果想完成并购或入股,应当取得公司的授权书、股东会决议、收购或入股方案、主管机构核准文件等材料。决议要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是否收购或入股,国有企业要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具体的并购及入股方案,授权分公司执行。而且并购及入股的方式方法因企业而不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大概程序就是如上所述。

需要明确的是,分公司一般是总公司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实际的运营方式来设立的,在设立分公司时,一般是不存在单独的法人的,一般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已经设立了法人的分公司是可以进行入股处理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单独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单独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综上所述,对于单独设立法人的分公司可以入股,但是对于没有设立法人的分公司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是不可以入股其它公司的,我国法律上对于分公司的认定是不具备单独的法人的,所以不可以进行股权的分割或者入股处理,对于相关情况可以按照公司法律的规定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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