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取证的方式是什么?(肇事逃逸取证的方式是什么呢)

法律专题2024-05-21 20:09:00未知

肇事逃逸取证的方式是什么?(肇事逃逸取证的方式是什么呢)

一、肇事逃逸取证的方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关人员肯定会进行一定的调查举证,让案件的处理更为有效,一旦取证后,肇事逃逸的罪行成立后就会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这是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利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具体的处罚就会依据有关的标准进行。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

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脱离危险,从而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后果。

2、虽然在逃逸过程中已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3、行为人肇事将他人撞成重伤,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现实危险性。

二、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几年?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逃逸对于许多受害人来说是无法原谅的错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可能会存在一定疑问,因为国家对于肇事逃逸有着较为严苛的处罚,所以当事人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心存恐惧,一旦解决不了就会给自己的责任承担留有不好的因素。

交通事故现场通常留有大量的痕迹、物证,如胎痕、压印、散落物等,而这些痕迹、物证对于确定事故责任,判明事故性质,做出事故处理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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