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居委会计生办发现重婚怎么办(被居委会计生办发现重婚怎么办理)

法律专题2024-03-01 05:03:00未知

被居委会计生办发现重婚怎么办(被居委会计生办发现重婚怎么办理)

一、被居委会计生办发现重婚怎么办?

居委会计生办一般不会举报。按实际情况对于重婚的情形,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重婚行为的,被害人是可以检举犯重婚罪的一方的,并可以要求起诉立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构成重婚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重婚的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重婚是同一时间有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被发现重婚,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可以担任举证的责任,调查搜集对方重婚的证据,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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