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之后能否用分公司签合同?
可以,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二、分公司注册如何办理?
(1)准备好和总公司相一致的字号的分支机构名字,形式为:行政区域 字号(字号要和总公司一致) 行业特征 组织形态 分公司,然后前往所属工商局进行工商核名。
(2)准备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包括《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等),准备齐全后到工商局进行注册材料提交。
(3)在通过工商部门审核后,按约定时间前往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领取营业执照后,到刻章公司办理公司印章一套,分别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带好相关材料到公司附近银行开设公司的基本户,无指定银行,企业可自行选择便利的银行办理。
(6)到所属税务机关进行报到,以便日后按要求完成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至此,分公司注册基本完成。
总公司在中标之后是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进行签订合同的,这样还是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注册分公司的流程首先就是要准备好与总公司一致的分支机构名字和相关的材料,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审核,最后就是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