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
工商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2、对公民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以及其他原因,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行政强制执行中能和解吗
1、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行政机关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2、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四、能够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等。
工商也是机关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处罚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只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进行履行就可以了。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处罚有异议的情况下,只要在法定的期限之内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