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盆骨骨折评残是几级
交通事故盆骨骨折评残是几级伤残需要申请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伤残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评残等级的分级原则是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所以具体情况应当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后确定。检定报告是法律证据。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三、不同意伤残鉴定结论怎么办
1、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评定结论不服,其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包括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和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
2、对当事人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结论,对方可以不认可并申请重新鉴定;双方协议或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如果有: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4)经过质证认定该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能够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不充质证等方式解决的,不予重鉴定。
交通事故有关伤残赔偿的情况下,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议的,如果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做完伤残鉴定之后,双方有一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做二次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