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供应地块的减少,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也即将减少。入市量的减少,也让自住型商品房再次迎来新一轮的疯抢。那么,经济自住房如何申请?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本站小编来了解一下经济自住房申请流程及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吧!
经济自住房
一、经济自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自住房申请审批表》。
2、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写《经济自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上报之后需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公示期限为15天。
经济自住房申请
4、居民购买经济自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全市登记时,登记部门应与网络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办理权属登记。
二、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自住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