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市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项目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项目报名条件
1.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具有我市2024年中考成绩的初中毕业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且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初高中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2.兰外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如取得我市初中毕业证者亦可参加报名录取;
3.各类在校生及因触犯刑律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
二、相关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现已开通。
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9日至25日,各县区招考机构现场审核同步进行。
三、报名程序
“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项目及普通中专报名录取均在甘肃省中职招生平台进行。
(一)考生登录。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中职招生”,点击“中职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报名入口。
(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页面提示,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时应认真填写核对本人注册信息,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请及时联系生源地招考机构进行密码重置。
(三)填报志愿。志愿分三个层次填报,每个层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学校,每个学校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考生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分层次选择填报完成后,保存志愿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四)现场审核。考生持《报名登记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盖章确认,再按规定时间到招考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在入校报到后须交录取学校存档,请考生妥善保管。
凡不进行招考机构现场审核认定者,所填报志愿无效。
四、审核办法
(一)兰州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持报名时打印并完成思想政治鉴定的《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毕业证原件和中考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到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所有高中毕业生、初中往届生,兰州户籍兰外成绩的考生,艺体类院校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须持报名时打印并完成思想政治鉴定的《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毕业证原件和中高考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到兰州市教育考试院二楼报名大厅(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进行现场审核。
(三)凡填报“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项目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我市2024年中考成绩的初中毕业生。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则不予审核通过。
五、思想鉴定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成绩来源
此次招生与高中阶段考试招生(中考)结合进行,成绩共享。
参加我市中考的考试成绩直接用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参加外省、市考试的,需要通过成绩换算来确定中考成绩。
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体育艺术中专部、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及甘肃省艺术学校等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学校单独组织进行。
七、录取相关
(一)此次招生统一录取时间待省教育考试院明确后另行通知。只有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录取平台报名且录取的学生方可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正式学籍。
(二)录取以考试成绩为准,按照考生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在投档后,对所属招生学校返回的拟录取或退档信息进行审核和最终确认。已录取的新生名册,须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已被录取的学生凭招生学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报到等手续。
(四)“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项目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五)“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项目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 20 分。
(六)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考生也可通过报考平台进行查询。
八、新生复查
(一)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应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冒名顶替上学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逐级上报考试招生机构。
其他相关事项请持续关注“兰州微招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