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
(二)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资格证明;
(三)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
(1)户口簿;
(2)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以上简称为“低保证”)(其中“低保证”本年度已年审的,只需提供“低保证”;“低保证”本年度未年审的,需提供本年内1个月及以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银行账户的银行转账明细单)。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1)户口簿;
(2)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3)家庭主要成员(同一户口簿中登记的直系亲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
(1)户口簿;
(2)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4、脱贫家庭毕业生:
(1)户口簿;
(2)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5、特困毕业生:本人有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孤儿毕业生:本人有效《儿童福利证》。
7、残疾毕业生:本人残联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烈士子女: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本人有效期限内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