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羊区特殊入学最新政策
一、评估对象
青羊区3-15岁持残疾证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 、评估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1寸照片(三张);
(二)申请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学生页需印在同一张,监护人及其他成员附后)(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房产信息资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四) 申请人近一年的医学鉴定报告(疾病诊断书,韦氏智商、适应行为等医院盖章的测试报告)(原件、复印件);
(五)申请人残疾证(仅针对持证学生)(原件、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一式二份。原件仅用于现场审核,复印件均需审核存档,请申请人自行保留好原件。
三、评估流程
第一阶段 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
2024年3月15日-3月31日
登记方式:
关注“成都市青羊区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在“资源中心”模块中选择“招生转衔 ”进行信息填写;
或长按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写。按要求完成填报信息后,请等待区资源中心电话通知。
第二阶段 资料审核
2024年4月8日-4月12日,请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具体时间等待电话通知。
第三阶段 教育评估
评估时间:
2024年4月15日-5月30日工作日,具体时间等待电话通知。
评估地点:
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号附2号(青羊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第四阶段教育安置意见
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当场反馈就学安置形式、教育与康复建议,后续等待电话通知到区资源中心领取教育安置意见书。
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可结合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学生入学(转衔)登记。
四、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区教育局和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二)请准备好相关材料,且保持各项证明材料处于有效状态。监护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如申请送教上门,申请学生的法定监护人需填写《送教上门申请书》。
(四)如申请课堂观察、转衔,申请学生的法定监护人需填写《儿童学习行为调查表》和《青羊区特殊需要学生评估/转衔申请书》。
(五)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评估咨询电话:028-87367981(王老师或林老师)。请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