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公办幼儿园:
根据《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安排,现将开发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3至5周岁(即2018年9月1日及以后,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幼儿园活动的开发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小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沧州经济开发区小园幼儿园招生范围:具有小园村户籍适龄幼儿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二)沧州经济开发区风化店幼儿园招生范围:具有风化店村户籍适龄幼儿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三)沧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具有开发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注:1.开发区户籍适龄幼儿:指幼儿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开发区户口,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开发区内合法稳定居住。
2.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指幼儿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开发区内合法稳定居住。
三、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根据现场报名登记情况,额满为止。
四、幼儿园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3090022、309338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幼儿园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复核(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备注家长电话,并保证畅通)。
(1)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2)儿童预防接种证;
(3)幼儿父母身份证;
(4)幼儿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幼儿页、幼儿父母页);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幼儿及父母一方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五、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果于7月3日前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期一周,同时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被录取的幼儿家长。
六、办理入园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幼儿,由幼儿家长带领幼儿办理入园手续。
入园手续办理时间及开园时间,由各园按照政策要求和园所具体情况向家长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要求
1.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将于2024年6月13日前通过园门口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明确招生政策、报名方式及所需的各类证件等。
2.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幼儿所报幼儿园的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