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学位补贴是一年补贴一次还是两次?
(一)民办学位补贴分学期拨付。按照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0元。以上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其中,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经费已在学生家长缴交本学期学费时减免。
(二)如学生入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低于上述学位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发放。
申领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下同)就读,具有本市正常在校学籍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含港澳台)。
2.监护人: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外市转入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是东莞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监护人为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如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居住证证件的,须补充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