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岳阳县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考查成绩。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结果在B等以上(含B等),录取其他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结果在C等以上(含C等);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评定等级必须均为C等以上(含C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合格。
(2)学生文化成绩。依据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学科分值及权重如下: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各100分,总分1040分(以下简称:中考“十科”总分)。
(3)特长生录取依据。
①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股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填报特长生志愿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专业生测试,同时设置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中考“十科”总分入围分数线。按照《2024年岳阳县普通高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
②在国家、省、市相关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录取办法:参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举办的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锦标赛,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或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青少年锦标赛,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的学生,纳入县一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依据中考“十科”总分(不得低于624分)择优录取不超过3人;参加上述比赛获得省级单项比赛个人前5名和国家级单项比赛个人前8名的学生,以及参加岳阳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的学生,均纳入县二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但中考“十科”总分不得低于624分。
③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或优待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4)其他降分录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及烈士军人子女,中考时在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10%的分值录取;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5%的分值录取;平时荣立三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在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3%的分值录取。同一学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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