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初中转学申请》(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4、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它佐证材料。
》》》登记条件
(一)截止登记时间已取得和平区户口,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学生;
(二)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
(三)要求回和平区升学,本次开学后就读于初中八、九年级的学生;
(四)服从和平区教育局的统一安置;
(五)从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角度出发,申请转学且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开学日(9月1日)之前14天返津,并按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疫苗接种。
重要提示:来自中高风险区的学生及家长请听从当地政府安排,不要离开居住地。此类家长及学生可直接报名参加中考,或待疫情缓和后选择其它学期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