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初中转学申请》(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4、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它佐证材料。
》》》转学提示
1.转学学生不享受指标推荐资格。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学生需满足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具推荐资格。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享受降低20分录取政策。转学学生不享受指标推荐资格。
2.做好学生的心理调试。鉴于学生年龄较小,心理适应能力较差,转学后学习及生活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请家长充分考虑学生自身情况,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建议九年级学生及家长考虑今年12月份直接报名参加中考。
3.通知时间。转学学生将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各学校将不迟于开学日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分批到校,请家长耐心等待。请申请转学的学生及共同居住人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