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学年末
材料准备: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预防接种证明、学生学籍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流程:
1、自行联系当年依据“三对口”原则的划片对口学校,咨询入学事宜并办理转学手续。
2、若无学位,家长可持上述材料,于2021年7月20至23日到区教委基教科217登记。区教委将在开学前根据周边学校相应年级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注:
1、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擅自转学;
2、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3、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