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岗程序
1.提交身份证、承诺书和成绩证明材料。①身份证: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②本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2)。③综合成绩并列的公费师范生,需要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
2.确认选岗顺序。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选岗工作的通知》(济教函〔2024〕54号)精神,确定选岗顺序,并在选岗顺序确认表上签字。
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大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总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大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总成绩相同的,按教育学分数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全部相同的,按抽签顺序选岗。
3.分专业选岗。公费师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选岗。工作人员根据确定的选岗顺序依次邀请选岗人员现场选岗,不得委托他人选岗,极特殊原因需在6月21日前电话联系教育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37-2319235、2163396)。每人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请所有选岗人员事先拟定本人选岗意向计划,超过2分钟不选的视为弃权。
4.签字确认。公费师范生确定完岗位后,在选岗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不能更改。
5.报到。选岗结束后,公费师范生现场到所选学校隶属的县市区教育局座席前报到,并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