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许昌上小学条件要求:
1.小学需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2.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属地户籍;②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③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随迁子女入学原则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许昌市范围内(按照不同学区政策,分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建安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许昌市范围内(按照不同学区政策,分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建安区)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