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为做好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约登记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三、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后应及时提交给学校。
四、预约登记的方式及程序
预约登记采取“线上报名+线下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注册预约。在预约登记时间内,居住证持有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各小学登录平台对预约情况实时查看,及时对居住持有人提供的网上预约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核验登记。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各小学通知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登记,并留存复印件。入学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要当场或电话告知家长。
(三)统筹安排入学。预约登记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2024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我区招生方案为依据),由北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不服从安置结果或安置学校后未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北辰区入学资格。
2.网上预约登记后,居住证持有人要随时登录招生转学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如初审未通过,应按照系统提示或电话联系相关学校,及时对所填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的预约登记时间内重新提交。
3.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三年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本次仅接受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接受其他年级转学申请登记,也不接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约登记。
5.本次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