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图片来源: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普通生: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
2、特长生:为深化落实“五育”并举,推动学校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计划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篮球、足球、排球)。报名考生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报考体育类特长生(篮球、足球、排球)年龄不超过22周岁(出生日期2002年9月1日之前),考生具有的技术等级证书或所提交证书材料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市县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队员;
(3)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的队员。
3、以上两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4月2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如用手机登录,请将手机设置为横屏,否则信息显示不完全),具体报名方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3、报名入口: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nxmzy.com.cn)
温馨提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高职院校。
3、考生登录后下载并填写《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4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温馨提示: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高考报名系统中打印(宁夏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nxjyks.cn))
(2)《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点击即可下载)
温馨提示: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3)《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点击即可下载)
温馨提示: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需提供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温馨提示:
以上报名材料请于2024年4月2日前邮寄或送至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建议使用邮政快递),逾期者视为未报名。
邮寄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园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收件人:许老师
邮政编码:751100
联系电话:0953-2122789
招生考试:
考试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命题、考试。普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特长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相应特长的体育专项测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2024年4月20日 09:00-11:30
2、特长生测试:2024年4月20日 14:00-17:30
(二)考试地点: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庆王路和开元大道(文华街)交汇处】(从学院南门进)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特长生还需参加相应的特长生专项测试。文化素质(语文+数学)总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科学知识+职业能力)总分100分。
1、普通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2、特长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特长生专项测试。
(四)体育类特长生测试项目:
1、篮球:投篮和传运球技术、实战能力和专项体能;
2、足球:射门和传运球技术、实战能力和专项体能;
3、排球:发球、传垫球和扣球技术、实战能力和专项体能;
录取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录取分两个批次,第一批为特长生,第二批为普通生。对于特长生按照特长生总成绩录取,如滑档按普通生总成绩录取。
(一)录取时间
四月底前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发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成绩计算
1、普通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特长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
(三)录取程序
1、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
2、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3、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相关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贷、评优选先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实习就业:
学院坚持“政府所想、市场所需、学生所盼、学院所能”的办学原则,强力推进“校校、校企、校地、国际交流”四个层面的合作,实施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共促就业“两联一促”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吴忠仪表、宁夏恒丰、伊利集团、宁夏农垦、宁夏世能、上海三菱宁夏分公司、宁夏昌禾装饰、宁夏宝丰养老等企业单位建立了12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潍坊职业学院、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水平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密切深入合作。应届高职毕业生可参加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理工学院等全日制专升本考试,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在96%以上。
资助、奖励体系: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偿、险”等奖助政策。
1、我院宁夏籍师范专业、农林类专业(畜牧兽医、动物营养与饲料)及其他专业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2、宁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宁夏燕宝慈善基金的助学金2000元/年。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不等。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953——2122789
联系人:许老师、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