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或线下面试等方式,由院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面试为主,时间为4月14日至1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以报考院校通知为准。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三)考试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要统一培训,在考前熟悉并掌握评分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相关要求,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所有工作人员在考试全程禁止携带手机,不得擅离职守;每组面试专家不得少于3人,相互之间不得讨论打分情况,须独立给分;涉考人员不得对工作场所、考生、考务材料、工作证件、考试用具等拍照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信息、图片、言论;考生所有考试成绩数据和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须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