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暑期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如下:
1.对托幼一体的婴托班,其保教费标准可在同级同类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
2.幼儿园全托班可向家长收取住宿费,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250元;
3.基于幼儿园及家长双方自愿,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教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教费日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
补充说明: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收费场所显著位置等公示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减免规定等信息,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幼儿园的收费清单需通过“柳州市价费公示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以便于消费者通过登录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