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直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招生
一、录取比例 从桂林中学、十八中、师大附中、逸仙中学、中山中学5所市直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55%的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不含临桂)内承担学区生源的各公办初中。定向分配指标另行下达 二、录取时间 安排市直属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招生(学区生)录取在第二时段内完成。 三、录取办法 (一)初中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区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要求见《桂林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第九条),并将本校参加中考的全体学区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5天。 (二)各初中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学区生名册(见附件1〉及电子文档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基教科)复核。 (三)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报名系统根据学生志愿按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招生(学区生)分配名额及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对于因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学区生生源不足等原因导致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招生(学区生)计划未完成时,其未完成的名额由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报名系统从候选的其他学区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