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城街道公办园招生录取办法
永丰幼儿园
第一批:
幼儿及父母户籍均在盘城街道永丰社区、老幼岗社区、裕民家园小区、渡桥社区、落桥社区、板桥社区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
幼儿户籍在盘城街道永丰社区、老幼岗社区、裕民家园小区、渡桥社区、落桥社区、板桥社区,但父母其中一方户籍不在盘城街道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
军烈属子女、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以及幼儿园做过较为重大的志愿服务的人员子女;
第四批:
幼儿户籍不在盘城街道范围内但直系监护人(父母或母亲)户籍在盘城街道且在盘城街道有房产的家庭幼儿。
注意:首先录取第一批次幼儿;在第一批次幼儿未录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第二批次、第三、四批次。如第一次批次已录满将不再通知第二批次及第三、四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