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类别
(一)小学全科教师
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实施,各市、县(市、区)均可申报。
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温州大学、衢州学院、丽水学院。
(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
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仅面向26个加快发展县(即原省政府确定的经济欠发达县)和5个海岛县(市、区)实施。
高中教师培养高校为:浙江师范大学;初中教师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三)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
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实施,各市、县(市、区)均可申报。包括:
1.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高校为:浙江师范大学。
2.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申报要求
教师定向培养需求须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教育厅申报,要求明确学科、数量、生源地要求及培养高校意向等信息,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接收定向培养需求;生源一般为本省设区市范围,有特殊需要经批准可定向到县(市、区)。各地要结合往年定向培养招录情况及本地生源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培养需求。
2020年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及培养高校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高校招生计划情况,结合各地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以正式下达的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就业政策
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的政策精神,毕业后由当地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
2020年教师定向培养需求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以省教育厅收文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安排。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刘思佳,电话(传真):0571-88008920。
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冯乐乐,电话:0571-8890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