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前)。
2、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积分入学学生报名流程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在满足东江科技园户籍生就读,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惠州市外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按照积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在满足惠州市外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仍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招收非东江科技园户籍(惠州市户籍)学生就读。按照积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参加积分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积分入学:
(1)申请人在园区企业工作,5月30日前劳动合同及在园区购买社保满3个月;若申请人所在企业为新搬迁至园区或新投产企业,申请人因工作需要从原厂区安排在东江科技园厂区工作且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满3个月,在5月30日前将劳动关系和社保转至东江科技园的,在企业原驻地购买的社保按照80%计算积分,并提供原驻地社保缴纳清单;
(2)申请人在园区购买商品房;
(3)申请人在园区经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5月30日前在东江科技园购买社保满3个月。
备注:①惠州市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在5月30日前必须办理东江科技园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
②前几年有参加东江科技园社保,但目前已不在园区工作且停保的,不参加积分。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1)东江科技园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申请人和学生页面,申请人不是户主的,还需复印户主页面;
(4)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流水记录(市外户籍提供);
(5)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社保流水记录;
(6)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一年级的提供);
(7)学生学籍卡(原学校开具,申请七年级的提供);
(8)申请人学历(高中或中职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或三级技能以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人在园区企业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人在园区经商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11)申请人在园区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1-3页、盖章签名页);
(12)加分项目请按照《东江科技园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及标准》“加分项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社保流水记录请申请人在手机小程序“粤省事”自行打印(程序如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缴费日期始—缴费日期止—发送到邮箱),也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终端机打印,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居住证流水记录请申请人凭身份证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打印,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
(三)申请流程:
(1)惠州市外户籍学生
5月13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核对递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不接受材料变更),由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5月28日前完成终审,积分结果于6月7日在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7月10日惠州一中东江学校根据学位数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地点是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被录取学生须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2)非东江科技园户籍(惠州市户籍)学生
5月22日至5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核对递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不接受材料变更),由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6月12日前完成终审,积分结果于6月25日在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到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7月10日惠州一中东江学校根据学位数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地点是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被录取学生须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