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小学入学政策2024(报名+条件)
一、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城区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公办中小学实行单校划片入学或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各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简阳通材实验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优先满足我市学生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民办学校(简阳通材实验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民办学校(简阳通材实验学校)报名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简阳通材实验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四、坚持“两个一致”优先
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外籍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学位。
小学入学
一、招生对象
公办小学
招收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简阳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简阳通材实验学校)
小学招收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5月6日-17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温馨提醒
网上申请有困难的家长,可到市教育局或招生服务点,在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申请。、
市教育局招生服务点:
1.简阳市简城街道西街98号(简城一小本部)
电话:028-27222259
2.简阳市射洪坝街道雄州大道南段26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电话:028-27061212
三、公办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5月20日-5月23日简阳市户籍申请在户籍地划片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为不同镇(街道)或网上审核不通过等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到划片学校现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6月14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
6月16日市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招生计划。
6月17日市教育局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四、民办小学(简阳通材实验学校)
入学日程安排
6月3日-6月6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18日市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6月25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6日市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6月28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其它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4月1日-4月30日期间,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4月10日—5月15日市教育局在网上对随迁子女申请人上传的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月5日前市教育局公布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二、残疾儿童少年
3月3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公告。
5月底前完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资料审核。
6月10日前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完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市教育局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安置建议,出具教育安置意见书。
三、优抚对象子女
4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向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温馨提醒
具体事宜请咨询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电话:028-27266906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援)藏干部职工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简阳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信息采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按要求到指定网站进行信息采集,按照相关政策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我市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
4月30日前到户籍地镇(街道)提交资料并进行申请。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复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简阳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工作日,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在简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简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在简阳就学,由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
5月24日-5月28日家长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市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根据本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小学入学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