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校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指导本单位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考试的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相关成绩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小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
(三)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各招生院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和调剂办法须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经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与名单确定
1.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80分,总分为相应学科(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线下15分;其他学科单科30分(满分=100分)、50分(满分>100分),总分为相应学科A类考生国家线线下20分。
2.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在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各学院各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130100艺术学(美术学院、音乐学院)、135600美术与书法(美术学院)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1.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按上级文件和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的审查材料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2.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笔试
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以上测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各类笔试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其他科目笔试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条件许可的培养单位可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培养单位设计考核时间和形式,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明确考核要求、是否计入专业课测试成绩等内容。
2.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听说、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查。
(1)外语听说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考查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3)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测试老师不少于1人,原则上本学科(专业)导师必须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笔试考场记录、面试现场记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笔试考场中要严格遵守监考员守则,面试中严禁面试教师随意进出面试场所、严禁使用通讯设备,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结合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等材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是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安排
一般于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细则和通知。
四、调剂
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和具体复试方式将通过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发布。调剂我校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3.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相关招生要求;
4.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5.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详细调剂专业、流程及具体要求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在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说明。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由招生单位通过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研究,根据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具体调剂要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课测试成绩*30%+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40%;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专业课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30%+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我校以下专业按方向排名录取:130100艺术学(美术学院、音乐学院)、135600美术与书法(美术学院),其他均按不同招生单位的专业排名录取。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3)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遵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初试业务课二考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考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其他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责任意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实施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和研究生教育督导等参与的工作组对各招生单位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者,考生可书面向研招办或学校纪律监察部门举报: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66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邮箱qfnuyzb01@126.com。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
(一)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二)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三)考生专业基础测试答卷(评分记录)、综合面试评分记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由招生单位保存三年。
(四)按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需将相关音像资料刻盘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